


2007年12月,购买宋都西湖花苑天风苑1#601
(一年多辛苦的按揭)
2008年3月的交房。
2008年5月份确定开始装修。
2008年5月8日正式开始装修,所有的水管、电管以及房屋内部结构,基本上没有动。两个卫生间,考虑到今后的使用,我们将其中一个卫生间没有进行装修,打了一个柜子做储藏间。
2008年8月,经过长达3个月的装修,总价花费15万的装修终于完成。期间,为了购买到好的家具,两次去上海宜家,一次去南京宜家。9月初,正式入住宋都西湖花苑。
2008年9月,就在入住的第一天,晚上发现没有水用!经过多方面调查,发现,不止我这一户,整个小区大概不少于50户人家的水都没有办法用。水压都不够,热水器都形同虚设。晚上洗澡,需要自己烧水,往身体浇。大概每天晚上10点以后,就干脆根本没有水。
2008年9月,第一次同开发商就这个问题接触,开发商答复:水是自来水公司提供,他们水压不够,和我们没有关系。
2008年9月,第一次同自来水公司联系。自来水公司答复,找我们也没有办法,你们小区好多家都是这样情况,水压不够,我们也解决不了。开发商当初就是这么要求我们做的水管。
2008年9月,分别向宋都和自来水公司分别提出自己买加压水泵,增加压力,自来水公司没有同意,说:如果因为这样增加水压,而让你家或者别人家水管破裂,那你就要负责了!我说,那怎么办?他们答复:你们要找开发商!
2008年9月,一共找了不下三次开发公司,没有一次能够给出满意的答复,无奈,在2008年,终于,我在他们销售大厅爆发了,在大声吵闹的情况下 ,找到了他们的老总,要求他们一定要给个明确的说法。否则,我将开始我们的维权之路。老总同意,一个星期以后给答复。
2008年10月初,客户部给我电话:要求我写下〈一次更改二次供水的申请〉。他们才能按照程序给我改造。里面涉及到的主要问题就是由此产生的高额水费,由我本人承担,开发商不承担。我由于没有精力和他们吵闹,同时也想尽快将问题解决好。所以,由我本人书面承诺,改造后又此产生的二次供水费用,全部由我本人全部承担。
20多天里,开发商电话给我的回答都在走程序。
终于在2008年10月20日给我电话,他们将在一个星期之内给我改好!
一个星期过去了!2008年10月27日,家里没有改。去电话,他们说公司年审,下个星期改。
2008年11月5日,开发商通知我明天上午给我改,让我本人7点左右家中有人,需要确定哪根水管是我家的就可以了。
2008年11月6日,7点,上午来人,开始改造。
2008年11月6日下班,走到小区内发现所有的保安都往我家跑,原来有人发现电梯滴水。结果发现水是从六楼流下。我打开门后,发现家里积水深度在3-5厘米。木地板及主要家具和家电都泡在水中。当晚,拨打〈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进行媒体报光,开发商工程部来了一个人,说:今天只能看看,需要等明天公司人上班,我们找到漏水点,看看是你们原因还是我们开发商原因,再做决定。
(一夜未眠)
2008年11月7日上午,我们一家人全部请假。和开发商一起来到我家,经过检查,找到出水口,在我的主卧卫生间,开发商说,要找到根本原因,需要我们把柜子给移开,看看你们是否改动了我们的水管。再做决定,如果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不会推卸的。如果你们改动了,那估计你们也是有责任的。
(当初装修时主卫生间我动都没有动一下)
一个小时以后,当移动开柜子,检查后面的水管和线路以及三个堵水口,确定我都没有动过,而水,正从其中一个堵水口喷出!堵水阀也是当初开发商安装的!
(结果出来了,开发商当即所有人看过以后,都不再说话了,现场拍照后,离开现场,说下午给出答复。现在才知道,是回去找公司律师,看看能不能说是我们也负部分原因。)
2008年11月7日下午,我们做到一起,开发商给出的处理:家里漏水,双方都有责任,你们业主的责任就是为什么不把卫生间用起来,非要搞衣帽间,造成了更大的损失!你们随意改变了房屋的使用!!!
真是可笑!
(问:难过如果我晚上在客厅睡觉被因为质量差的房粱砸到,你可以说,为什么你要在客厅睡觉,不会卧室睡觉,客厅是我们让你会客的地方,不是让你晚上睡觉的地方)
他们给出的赔偿:修复我们的木地板,电器拿去检查,如果可以用就继续用,不能用再说,至于什么门、床、柜子、沙发、衣服、窗帘、地毯、等等因为也有你们的责任,所以你们由你们自己承担了!
我们没有办法接受!谈判就此终止。
问:我们从交房、到装修申请、再到装修完毕、再到入住没有水用,到电话咨询、到申请、二次供水、再到一次改二次的水费的妥协,每一步我们都是按照开发商的意思在办理。为什么现在由于他们改动二次供水把我家淹了!我也有责任!!!
宋都,为什么现在我会眼含热泪,因为那里是我的家,被你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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