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解禁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风一样 2008-11-14 10:02:16 前发布

1人顶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11月17日起,合肥市对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在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允许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昨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通知》,“通知”中写道:根据《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若干意见》(合政[2008]128号)文件精神,自2008年11月17日起,对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在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允许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合肥市规定,“对已结清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暂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次新政策出台后,将按照《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限于合肥市范围内并用于本人家庭自住,贷款不得用于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及单体车库。(孙孝阳)

关键字:住房公积金 来源:新安晚报

【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 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互动合肥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
网友的评论
正再加载评论内容
发布我的评论  登录 | 注册

     
顶该资讯的网友 (0个)
 
您是游客,请登录( 积分 积分:0)
热门话题

据安徽市场报报道 ;在国家连续出台‘利好&rsq...   全文

在汽车销售行业大家都有金九银十的说法,也就是说每年的九十月份是汽车销售的黄金...   全文

11月19日下午,地处合肥市政务区习友路与茂荫路交汇处的融科&bul...   全文

11月8日,一个期盼已久的日子,一个全民共享的日子,国邦望湖美家居澹然十年;...   全文

10月21日 ,互动合肥编辑部人员来到第15届中国国际广告节的举办地点:合肥...   全文

期盼已久的安徽首家海洋馆;;合肥汉海极地海洋世界28日将正式开馆!它位于徽园...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