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限塑”开出首张罚单

月郎散人 2008-6-18 12:21:51 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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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某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在民房内生产塑料袋被重罚1万元。记者6月17日从合肥市工商局包河区分局获悉,这是“限塑令”实施以来的省城首张罚单。另悉,6月17日下午,包河工商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塑料袋厂家,当场扣留超薄塑料袋500公斤。

  无照生产重罚1万元

  包河工商局常青工商所近日对辖区内塑料袋生产、销售市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常青街道淝南社居委检查发现,一居民出租房内有人在进行塑料袋加工。经调查,当事人陈某于2007年11月10日租用民房生产塑料袋。陈某未经合肥市工商局核准登记,属无照从事塑料袋加工经营。至案发之日,其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营业并处罚款1万元。此外,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还收缴不合格塑料袋1800余只,并对违规市场开办者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查获500公斤超薄袋

  6月17日14时,包河工商局监管科联合淝河工商所对辖区内塑料袋生产厂家进行突击检查。在淝河镇平王塘村内,一间民房里传出的机器轰鸣声引起执法人员注意。走进屋内,执法人员看到有四台机器正在生产塑料袋,墙角堆放着几大袋塑料袋成品,房内有股加工塑料袋时产生的刺激性气味。执法人员随手拿起一卷塑料袋告诉记者,这些成品明显不符合国家规定,属超薄塑料袋。经调查,该生产作坊证照齐全,但当事人对国家严禁生产超薄塑料袋一事并不知晓。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当事人停止生产,并扣留其已生产好的成品。经统计,这些成品共计5大袋500公斤。目前,工商部门正对这个生产作坊进一步调查处理。

  工商开展“限塑”整治

  合肥市工商局已从6月13日开始,在全市开展“限塑”整治周行动,重点查处生产非法塑料袋的小作坊、黑窝点。合肥市工商局介绍,要让市场上不合格塑料袋“退市”,一要积极堵住市场不合格塑料袋货源,二要没收市场上的不合格塑料袋,并建立市场内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相关管理制度。(彭松 席贻志 钱定果)

关键字:塑料袋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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